重大调整!新修订法定传染病种类为何从41种变为40种?
2025年4月30日,新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表决通过,宣布自9月1日起施行。
新传法规定目前我国法定传染病共有40种,其中甲类传染病2种;乙类传染病27种,其中(传染性非典型肺炎、炭疽中的肺炭疽)参照甲类管理;丙类传染病11种。
甲类较之前无变化。
乙类将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合并为人感染新亚型流感,涵盖所有可能的新型禽流感病毒亚型,不再局限于特定亚型。
丙类较之前无变化
新修订《传染病防治法》第一章 总则,第三条 本法所称传染病,分为甲类传染病、乙类传染病、丙类传染病,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等其他传染病。
甲类传染病(2种),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危害特别严重,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,需要特别严格管理、控制疫情蔓延的传染病,包括:
1、鼠疫
2、霍乱
乙类传染病(27种),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危害严重,可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,需要严格管理、降低发病率、减少危害的传染病,包括:
1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
2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
3、艾滋病
4、病毒性肝炎
5、脊髓灰质炎
6、人感染新亚型流感
7、麻疹
8、流行性出血热
9、狂犬病
10、流行性乙型脑炎
11、登革热
12、猴痘
13、炭疽
14、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
15、肺结核
16、伤寒和副伤寒
17、流行性脑脊髓膜炎
18、百日咳
19、白喉
20、新生儿破伤风
21、猩红热
22、布鲁氏菌病
23、淋病
24、梅毒
25、钩端螺旋体病
26、血吸虫病
27、疟疾
丙类传染病(11种),是指常见多发,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危害,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,需要关注流行趋势、控制暴发和流行的传染病,包括:
1、流行性感冒
2、流行性腮腺炎
3、风疹
4、急性出血性结膜炎
5、麻风病
6、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
7、黑热病
8、包虫病
9、丝虫病
10、手足口病
11、除霍乱、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、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
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、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,及时提出调整各类传染病目录的建议。调整甲类传染病目录,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;调整乙类、丙类传染病目录,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、公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