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癌症患者麻醉卡办理须知

发布时间:2020.10.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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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卡所需材料:

      1. 用于办理“麻醉卡”的诊断证明及门诊病历。
      2. 患者本人的户口簿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      3. 由患者亲属或监护人代办“麻醉卡”,还应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,以及证明亲属或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(患者和代办人在一个户口簿上或派出所证明)。

程序:
      1.办理“麻醉卡”:预检分诊→挂号→相关科室就诊→医师开具“疾病证明单” (疾病证明单应由具有麻醉处方权的医师开具,应填写患者姓名、性别、年龄,并在病情及诊断栏内填写疾病诊断、疼痛程度、需要使用麻醉药品片剂或针剂、有清晰的医师签名、日期。) →备齐相关资料→医教科办理“麻醉卡”
      2.取药:预检分诊(第二次取药先至门诊部取门诊病历)→挂号→医师开麻醉处方→门诊部盖章(“麻醉卡”材料、门诊病历留存该处)→收费→药房发药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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